先驱社
立法会新界西选区竞选政纲(1998)
候选人━━林致良
I.总纲
香港普罗大众的生活日益明显地恶化,中共一手包办成立的特区政府继承港英殖民地政府的立场,标榜不干预市场经济的路线,实际上是驱使普罗大众互相争夺那日益缺少的饭碗,而放任大财团操纵经济命脉,无限度地投机发财。普罗大众想根本改变命运,只能靠大众本身的集体奋斗,从维护生活水平开始,一步步积聚力量,最后达致在整个社会上当家作主。
(1)政府有责任保障普罗大众的就业权利和生活水平。反对偏袒财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政策。
(2)废除现行法例中一切违反人权和自由原则的规定。
(3)用一人一票的平等普选方式产生港人代表大会,重新制定民主自治的基本法。行政首长向议会负责。民众有罢免权和全民表决权。
(4)全国人大的港区代表如何产生,由港区人民自行用民主方式规定。
(5)国家主权属于全体人民,废除一党专政。保障人民有充份的政治自由,包括组织工会、农会、政党等各种团体的自由,包括人民有权主张打倒执政者。一切政党有权平等竞争。
(6)社会经济的最高管理权归于人民大众。反对官僚命令指挥一切的经济制度;也反对化公为私,反对让金钱势力支配人民生活的制度。
(7)一切民族和地区都有民主自决权。反对武力强迫的统一。大陆和台湾的统一,要在民主和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实现。
II.香港政纲细目
A)受薪阶级
1.订立8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而工资不减,以便保护雇员健康及腾出职位吸纳失业者。
2.增聘人手,扩展及改善公共服务。政府兴办公营事业,提供就业机会。
3.所有政府部门以及政府全资或局部拥有的公营事业均不得将固定职位改为外判。
4.设立失业救济金。订立法例:凡受雇满三个月者被解雇均有补偿。时间愈长,补偿愈多。
5.订立起码工资制,并规定按通胀及经济增长调整。
6.雇员有权委托任何团体或个人为代表向资方谈判。
7.取消「418」(注)规定,让所有雇员均受劳工法例保障。
8.恢复特区政府废除的三条劳工法例(《雇员代表权、咨询权及集体谈判权条例》、《防止歧视职工会条例》、《职工会条例》)。
9.废除输入外劳制度。某行业确有劳力不足时,可以相应增加有关的移民配额。
10.保护现有外劳的一切合法权益,反对超级剥削。港工外工团结一致,争取改善待遇。
(注)根据现行劳工法例,工人为同一雇主工作满四星期,每星期工作不少于十八小时,才受到劳工法例保障。
B)房屋及土地
1)政府停止出售住宅用地,改为用以大建高质素公屋及居屋,迅速全面满足中下阶层的住屋需求。
2)保障公屋居民现有的居住权,反对任何重新甄别。
3)冻结公屋租金五年。全面管制私人楼宇租金。
4)维护廉租公屋政策,停止出售公屋。
C)税收、公共开支及公用事业
1)开征资产增值税,限制暴利及投机。
2)财政预算为大众生活服务,反对长期保持大量盈余。
3)再提高个人免税额,免税额每年随经济增长及通胀调整。
4)实行累进税制,让富人负担较高税率。
5)各种公共服务的收费只可减少,不可增加。
6)反对将医疗、邮政等公营事业私营化。
7)冻结公用事业收费。
8)缩减待遇不平等,减低高官及公营事业的最高管理层的薪金。
D)青年与教育
1)所有受资助学校一律母语教学。
2)提高教育质素:中小学每班不超过25人,教师每周授课不超过25节。全面落实每校一社工的政策。
3)保障学生人权,反对过份苛细、无理干预学生自由的校规。
4)学生有组织学生会和讨论政治的自由。
5)在学校中有传播政治讯息的自由。
6)在各级学校,宗教课自由选修。
7)全面推行性教育。
8)撤消大专学费与成本挂钩的政策。
9)政府全面资助学前教育。
10)校政由全体教职员决定。反对校长及校董会专权。
E)妇女及儿童
1)政府负责为妇女提供充份的就业机会。
2)修改现行劳工法例,保障在职妇女权益:
(a)实行全薪分娩假,并由现时的10星期增至12星期;
(b)设立配偶有薪陪月假;
(c)设立有薪月经假。
3)政府提供收费低廉而充足的各种托儿服务。
4)妇女有堕胎自由权。
5)港人在内地的子女一律有权居港及享有一切公民权利,核实身份由特区政府自己进行。
F)社会福利
1)满60岁即可领养老金;养老金由税收支付,市民不需供款。反对强制性私营公积金计划。
2)社会福利开支不能减少,每年的增幅不能少于通货膨胀。
3)提高综援金额,让综援人士达至有尊严的生活水平。
4)增加老人、弱能人士、精神病康复者的院舍宿位,提高对老人中心及青少年中心的资助,改善服务水平。
5)任何对现行福利资助方法的改动必须得到服务使用者、前线工作者和服务机构的同意。
G)环保
1)减低空气、噪音等污染,发展低污染的集体运输系统。
2)推行再循环政策,尽量减少废料。
3)保护郊野公园及动植物保护区。反对改建为高尔夫球场或房屋区。
4)反对核能发电;未建停建,已建停产。
5)停止在维港填海。
22/3/1998修改稿
保障就业政府有责 大众生活不容压低
普罗权益摆第一位 国家主权属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