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罗权益摆第一
争取主权归人民 勇敢奋斗跨九七
先驱社(原名新苗社)立法局新界南选区竞选政纲
候选人──林致良
《先驱》第34期,1995年9月
I. 总纲
现在香港普罗大众的生活日益明显地恶化。港英政府继续让财团自由发大财,而任由普罗大众在困苦中自生自灭。中共的态度甚至比港英更偏袒工商界,而且很嫌忌港人现在所享有的自由。普罗大众只有靠本身的集体奋斗,而根本的出路只有靠普罗大众当家作主。
在香港的迫切目标
(1)政府有责任保障普罗大众的就业权利和生活质素,反对偏袒富人,反对「自由放任」的政策。
(2)加速清除现行法例中一切违反人权和自由原则的规定。
(3)积极促进人民是国家主人翁的意识;彻底清除殖民地臣民思想,和盲目服从专制统治者的思想。促进「中国兴衰,港人有责」的意识。在学校和整个社会上积极推行这样的公民教育。
(4)采取一切有效方法团聚港人的民主力量,发出强大的民主呼声。积极争取港人民主自治。坚决要求未来香港特区的政权机构从第一届起,就由全体选民用人人平等的单一直接选举方法产生,反对成立临时立法会,反对协商包办,反对基本法所定的反民主政制。
(5)行政机构要向议会负责,议员的提案权不受行政首长限制,反对行政主导。民众要有罢免权和全民表决权。
在大陆和台湾的迫切目标
(6)废除侵害人民自由的种种现行法规,从根本修订国家安全法,保密法,刑法中的「反革命」一章,集会游行示威法,劳动改造条例,关于「劳动教养」的规定等。禁止「收容审查」以及任何不按刑事诉讼法所定程序而实行限制人民行动自由的做法。释放一切政治犯。追究六四屠杀的责任。
(7)切实保障人民的就业权利和职业安全。迅速改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生活。限制贫富分化。
(8)保障真正的个体经济自由。废除苛捐杂税。严禁官僚对合法经济活动的干扰。国营经济民主经营。反对将原国营大企业私有化或私营化。
(9)积极发展生产、教育、科技研究和正当商业,严格限制剥削和投机。
(10)国家主权归人民,废除一党专政。人民要有充分的政治自由,包括组织工会、农会、政党等各种团体的自由,包括人民有权主张打倒执政者。一切政党有权平等竞争。
(11)社会经济的最高管理权归于人民大众。反对官僚命令指挥一切的经济制度;也反对化公为私,反对让金钱势力支配人民生活的制度。
(12)大陆和台湾的统一,要在民主和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实现。台湾人民有权决定自己的前途。
反对用武力实行统一。台湾当局有权发展对外关系。
II. 香港政纲细目
A.受薪阶级
1.设立失业救济金。订立就业保障及解雇补偿的法例。
2.订立八小时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而不影响工资所得,以便保护雇员健康及腾出职位吸纳失业者。
3.政府兴办公营事业,提供就业机会。
4.凡有就业困难的行业不得申请输入外劳。
5.港工与在港外劳消除隔膜,联合一致向雇主争取同工同酬及提高待遇。
6.立法保障在港外劳有权参加工会。
7.订立起码工资制,并规定按通胀及经济增长调整。
8.雇员有权委托任何团体或个人为代表向资方谈判。
9.取消「418」(注)规定,让所有雇员均受劳工法例保障。
(注)根据现行劳工法例,工人为同一雇主工作满四星期,每星期工作不少于十八小时,才受到劳工法例保障。
B.青年及教育
1.立法推行母语教学。
2.普遍提高教育质素,反对填鸭教育及精英教育。
3.保障学生人权,反对过份苛细、无理干预学生自由的校规。
4.大、中学生有组织学生会和讨论政治的自由。
5.在学校中有传播政治讯息的自由。
6.在各级学校,宗教课自由选修。
7.教署应尽速全面推行正确的性教育。
8.政府立即撤消大专学费与成本挂钩的政策,并将学费恢复旧水平。
9.学前教育应得到政府全面资助。
10.免费教育延长至中五。
C.妇女
1.修改现行劳工法例,保障在职妇女权益:
(a)实行全薪分娩假,并由现时的10星期增至12星期;(b)设立配偶有薪分娩假;(c)设立有薪月经假。
2.政府提供收费低廉而充足的各种托儿服务。
3.政府提供充足资源,促进以两性平等为原则的宣传教育,以纠正社会上对女性的偏见及歧视。
4.妇女有堕胎自由权。
5.订立保障两性平等的法例。废除本港现行歧视妇女的一切法律条文(反对任何豁免条款)。
D.环保
1.反对普遍征收排污费。家庭日常生活排污的处理费用,应由政府经常开支拨出。
2.各种生产及商业性排污的处理费用,应由污染者自行承担。若污染物不能适当处理,政府应禁止造成污染的工厂、地盘、商业、农业等生产或运作。而政府有责任协助受影响的工人、农户转业。
3.发展低污染的集体运输系统,以减低空气、噪音等污染。
4.反对将郊野公园及动植物保护区改建为高尔夫球场或兴建房屋。
5.反对核能发电;未建停建,已建停产。
E.房屋及土地
1.大量增建公共房屋,缩短轮候期,全面满足中下阶层的住屋需求。提高公屋及居屋入息限额。全面确保房屋质素。单身人士同样有权入住公屋。反对居屋售价与私人楼宇售价挂钩。
2.冻结公屋租金五年;全面管制私人楼宇租金。
3.改变目前的房地产政策,改变房地产集中在大商家手中的状况。
4.禁止楼花买卖;管制地产商的利润。
F.社会福利
1.满六十岁即可领养老金;养老金由税收支付,市民不需供款。反对强制性私营公积金计划。
2.社会福利只可增加,不得削减。
G.税收、公共开支及公用事业
1.提高个人入息免税额以减轻普罗大众的负担。免税额应每年随经济增长及通胀调整。
2.实行累进税,富人有责任负担较高税率。
3.各种公共服务的收费只可减少,不可增加。
4.反对将医疗、邮政等公营事业私营或私有化。
5.冻结公用事业收费。
III. 地区(新界南)迫切要求
1.所有受石屎剥落影响的居民尽速原区安置。
2.反对大幅增加公屋维修费的负担,维修费用冻结在未加价前。
3.改善本区治安,例如大量增聘护卫员。
4.争取受重建影响居民(公屋、天台屋等)原区安置和合理补偿。
5.加强管制区内工厂和兴建机场铁路造成的噪音和污染。
6.有效解决货柜车对本区交通及噪音造成的影响,反对将责任推诿在货柜车司机身上。
7.增加区内文、康、体设施。
-13/8/95
宗旨:
从事政治活动和各种社会活动,促使普罗大众起来争取自由和物质利益,并且使国家主权和社会经济的最高管理权都归于人民大众,由此建立没有压迫和剥削的社会。
基本立场:
普罗大众的利益高于一切;国家主权和社会经济的最高管理权都应该属于人民大众。
组织简介:
先驱社原名新苗社,虽然至今规模还很小,但一向关心政治的香港居民大概不会对我们完全陌生。早在1983年,中英联合声明还没有签定时,我们便为1997问题出版了一本小册子,主张港人首先争取民主,然后在民主的基础上收回香港的主权。1987年以来,我们一直鼓吹立法局立即实行全面普选产生,作为香港政制民主化的第一步。在震动世界的中国八九民运中,我们积极参加了本港的支持运动,而且多次大量散发了较有内容的传单。此外,我们还参加了许多社会行动,如反对大亚湾兴建核电厂,支持修改歧视妇女的「新界条例」等。92及94年参加议会竞选,逐渐得到更多市民的支持。
主要工作:
.定期刊物──《先驱双月刊》(原名《新苗双月刊》)由一九八六年开始正式出版,一直站在普罗大众的立场上,坚决要求彻底的民主,不向任何统治者或特权阶层叩头。
.书籍小册──已出版《论中国官僚社会主义》、《社会进化和人类出路》、《新妇女论》、《八九民运的回顾与前瞻》、《坚决民主派的呼声──论基本法与政制改革》等。
.印发传单──随时就关系群众重大利害的问题,通过传单发表我们的意见,促使群众关注及采取行动。
.举办座谈会──与市民交流对社会时事问题的意见。
.参选──通过竞选,促使普罗大众起来争取自由和物质利益。
.葵荃服务组──94年成立,服务区内街坊。
先驱社※普罗民主派※